沒害別人夫妻離婚,也算是觸犯侵害配偶權的小三嗎?

「當小三又怎樣?我沒害人家庭破碎,應該不犯法吧?

  並不是害人離婚才有侵害配偶權,只要介入婚姻,都可能踩到法律紅線。如果不想被告侵害配偶權,最好的方法其實還是不要任意介入他人婚姻。萬一不幸因此被告了,能做的也只能勇於面對訴訟,而非強詞奪理硬扯自己沒有害人離婚就不應該被告。

 

有第三者介入的婚姻,即便沒離婚夫妻感情也難回到從前!

  就算沒有害他人離婚並且跟對方結婚的打算,當小三實在是不太鼓勵。有很多被第三者介入的婚姻雖然沒離婚,但其中一方往後的日子都會對婚姻缺乏安全感,甚至在配偶面前不自信,做出比較過度和情緒勒索的行為。這樣其實和害人離婚差不了多少,在做任何行為前,還請將心比心、考慮後果。

 

小三被告要賠多少錢?不想賠那麼多錢又不想被告怎麼辦?

  身為第三者,就必須做好被告的心理準備。雖然常常在新聞或判決書看到只賠個幾萬的「荒謬判決」,但這不代表自己外遇也一樣可以得到輕判來氣死元配偶。不想被告或讓對方撤告,會建議盡量與元配和解,來讓事情就此結束,當然這會付出一定的代價(有時候甚至金額過於離譜),倘若對於金額不滿意可以盡量與對方談看看,不然就只能讓對方去告再等法院審理了。

 

被告侵害配偶權可以賠比較少嗎?被告外遇會不會有前科?

  通姦除罪後,外遇只剩下民法可以告,這讓很多人以為都不會留下前科,不用太擔心,頂多賠少少的錢了事就好,不會被人知道自己曾有過這段黑歷史。但本社在這邊建議不要抱著如此僥倖的心態,就算良民證上不會有前科紀錄,法院判決書可是連名帶姓將被告與原告的姓名公開在網路上,哪天有人心血來潮用名字在法學資料檢索系統搜尋,依然還是可以查到。

 

小三被元配告感覺好討厭,有什麼辦法報復元配?

  儘管人家夫妻關係已經惡化到谷底,還沒離婚就依然還是夫妻,誰也不能任意介入家庭。但如果對方配偶因此不甘心,在網路上任意公開第三者姓名來試圖讓小三根老公顏面掃地,可以提起「妨害名譽」訴訟。

  請注意,妨害名譽是刑事責任,後果可是比單純賠錢的民事問題更大。雖然小三的行為讓人厭惡,但這再怎麼說也只是家務事而已,不應該拿到檯面上被人公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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