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半最近看起來總是怪怪的,一問之下才支支吾吾地承認有外遇。得知真相後自然是氣得半死,但又沒有其他足以證明外遇的證據。雖然本人已經承認了,但總覺得只用這點對話來提告很沒說服力,還需要想辦法拿到其他的外遇證明嗎?還是說開庭時把本人叫到法官面前認栽就可以呢?如果還要別的證明,又該如何取得?
配偶外遇,要怎麼對小三或小王提告?
在法庭上,無論是什麼案件,法官都是以證據來審理。無論對方再怎麼可惡,對法官而言兩位當事人都很陌生,只能憑藉證據來推斷事實經過。就算是有發生過的事,單純口說沒有證據輔佐,也很難讓人採信。就算對方承認了那又如何?到了法官面前矢口否認的狀況比比皆是,沒有證據恐怕會被認為是「來亂的」。
所以在提告前,一定要確保自己的證據充足。只有口頭承認而沒有其他證據輔佐,會讓自己在訴訟上吃虧。最終可能不但什麼都拿不到,還得負擔民事訴訟費用(民事訴訟裁判費由敗訴方承擔)。
只有口頭承認外遇,沒有照片證明,怎麼辦?
有過訴訟經驗的人都知道,到了法院如果有辦法提出厚厚一疊證據,先不論輸贏,整個氣勢就不一樣了。只有口頭承認,除了在訴狀內敘述外,根本沒辦法提出什麼具體證明。萬一開庭時法官把對方叫來詢問,被矢口否認豈不是連唯一的證據都被推翻了嗎?
只要發生過,一定會有痕跡,就算已經跟配偶攤牌且對方也承認了,還是有辦法事後取得證據。由於每對夫妻遇到的外遇情況不同,我們不方便透過文章告知蒐證方式,如果想了解更多,可以來電與專員諮詢。電話諮詢過程完全免費,保證不會向致電的朋友收取半毛費用。
外遇證據不足,一定沒辦法求償嗎?
也不一定,在對方承認的前提下,其實可以要求對方賠錢來換取不提告。雖然提告打官司求償殺傷力好像很強,但其實提告並沒有那麼萬能。上網隨便搜尋幾個法院判決就知道,大部分的外遇賠償金額都沒那麼高。如果希望賠償金額最大化,建議拿著證據當面與對方和小三談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