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給家人和子女良好的生活,將大多時間都花在工作上,真正與孩子的相處機會少之又少。原本還不會太在意,想說孩子長大後應該會明白,沒想到在孩子長大前就面臨了離婚問題。法官在判監護權時,詢問孩子的意見,因為長期不親,不太願意和自己住在一起,監護權幾乎視同白白送給對方,這到底該怎麼辦?還有沒有搶回來的機會呢?
和孩子關係疏遠,可攜手參加親子課程。
很多爸媽會不小心把孩子當成自己的資產,忘了他們也是有自己想法的獨立個體,太過強硬把孩子綁在身邊,他們可能不會感謝父母,還會因此對父母產生厭惡感。所以在接近孩子的同時,一定要先從「心」來把距離拉近。
我們能夠提供與孩子不親近的父母親子諮商服務及定期的親子課程,讓平常生活忙碌的爸媽們不會因為太投入工作而忽略孩子內心感受。如有需求,可撥打免付費專線諮詢。
法官判監護權,真的會順從孩子的心意嗎?
會,但不是百分之百參考。有的父母對孩子太過溺愛,反而會在成長過程中帶來不良影響,所以在看孩子跟誰比較親近的同時,也會了解到底是什麼原因才親近。在打監護權訴訟時,也可以把這部分的相關證據提供給法官參考,告訴法官自己才是真正為孩子好。
但如果和子女的關係太差,在爭奪監護權時一定會陷入很大的不利,甚至最後落得敗訴的結果。建議在打官司前或訴訟陷入困難時,來電與專人討論諮詢,一起商量出有利對策來扭轉情勢。
決定監護權歸屬的證據是什麼?會不好蒐證嗎?
打監護權官司,除了指出對方不適合當監護人的部分,還要告訴法官自己到底哪裡比對方更好。提供孩子良好的生活環境和家庭生活只是基本條件,幾乎所有人都做得到,只能靠其他部分「加分」,告訴法官只有自己可以但對方很難做到的部分。
在這種時候,「蒐證」就顯得十分重要。因為每個家庭遇到的情況不同,所以我們無法在這邊說一個標準的蒐證方式。如果有此方面需求,可以來電諮詢專員,讓我們來對您一對一指導,以免在蒐證過程中出現差錯,或白費力氣蒐集了沒必要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