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當事人父母很早就離婚,甚至跟本沒結過婚,僅由唯一監護人獨力扶養長大,像這種沒有被另一方扶養過的單親家庭,長大後能免除扶養義務嗎?
有些人都是在成年的某天、甚至結婚建立家庭之後,才突然收到社會局的通知,要求扶養那位沒扶養過自己的家長,甚至要代墊之前照顧的扶養費用,這時候到底該怎麼辦呢?
父母可要求子女負擔扶養費嗎?
不一定!並不是父母老了或退休後,就一定有權要求子女扶養,若要走訴訟強制扶養,還必須符合「沒有足夠的財產維持生活」這條件。比如父母已經退休而無工作收入,但如果名下大筆財產、或是有固定在收租,通常表示他們是可以靠自己維持生活,此時就很難強制子女扶養。反之,如果父母名下無財產也無收入,生活確實有困難,就可以要求子女扶養。
如何免除扶養義務?
子女要向法院聲請減輕扶養義務,甚至是免除扶養義務,那父母必須是對子女、其配偶或直系血親有故意虐待、重大侮辱或其他嚴重的不法侵害行為。
或是從小就是由監護人單親帶大,對方從來都沒有來探視或支付任何的扶養費用,等於對方幾乎完完全全地沒參與、扶養、照顧過自己,那就很有機會免除扶養義務。
當然就算曾經扶養過,但父母離婚後就人間蒸發不聞不問,那即使有扶養過,還是可以向法院請求看看,讓法院視情況減輕或免除,不能保證法官對法律的見解與判斷,但至少並非沒有幫助》
如何證明沒有撫養?
主張第2款,必須證明負扶養義務者沒有扶養,常見的證據可像是從戶籍謄本來證明長期未共同生活、監護人獨立支出的學雜費單據、僅有監護人參與生活的紀錄(生活照)等。
當然,要證明通常有一定難度,尤其事隔多年要舉證並不容易,若有蒐證上的困難或是了解其他免除的可能性,比如對方早已結婚多年,未曾參與自己生活的證據等,可以聯繫我們協助您掌握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