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程度算家庭暴力?大吼大叫就算家暴嗎?

依照家庭暴力防治法規定,家暴是指「家庭成員間實施身體、精神或經濟上之騷擾、控制、脅迫或其他不法侵害之行為。」 而所謂的「家庭成員」的範圍比較廣,除了夫妻、同居人、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四等親以內旁系血親及旁系姻親,也包含「曾經」有過這些關係的人,例如前夫前妻、前同居人之間都算。

 

什麼程度算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不單純只家庭成員之間的肢體暴力行為,還包含了精神上與經濟上的控制、脅迫、羞辱等不法行為。尤其在我國跟蹤騷擾防治法通過後,擴大增加了騷擾相關的防治規定,不僅只限制了家庭成員間的騷擾行為,即便是陌生人,被騷擾也能以保護令保護之。

 

大吼大叫算家庭暴力嗎?

又可能算!家庭暴力的暴力態樣不僅止於毆打、搧巴掌等肢體暴力,也包含了精神層面上的暴力,像是言語虐待、心理或情緒虐待、惡意騷擾、性虐待等,而大吼大叫是有可能歸納在精神暴力的範疇。

至於為什麼不是肯定句呢?因為法官還是得綜合評估,這大吼大叫是一種精神虐待,還是單純失控的一次性個案,抑或是背後是否有什麼原因造成,並不是只要錄音錄到大吼大叫,法官就會認為這就是家暴。

 

家暴多樣化現在很難眼見為憑

現代有很多家暴行為,尤其是在精神家暴方面,在法律上都是有名目的,但實際上卻仍有「眼見為憑」的問題,證據都有可能會被嚴格審視,並不會因為受了委屈,法官就能理解你經歷了些什麼。

所以提出一級斃命的證據,好過拖沓多年得訴訟,結果還不一定能討回公道,尤其訴訟的證據一旦不夠致命,一來打草驚蛇對方就知道怎麼避免被你蒐證,另一方面法院會因為案情陷入膠著而讓訴訟變得漫長,這段期間您與對方尷尬又危險,更別說證據不夠強烈,最終是無法保證能勝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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