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已經不太記得當初吵架分居的原因了,但在分居的這段期間內卻能明顯感覺到分開更自由,便有了離婚的打算。沒想到對方說什麼都不肯同意簽字,還說就繼續這樣生活下去也沒關係。但實在很不希望將來萬一自己出事了要讓對方來簽放棄急救,更不希望以後如果自己先離開還能被對方分遺產。
明明都已經覺得不太算夫妻了,為什麼就是不離婚呢?有沒有說分居多久就能離婚之類的法律規定?配偶不同意離婚,可以自己去戶政登記嗎?
台灣的法律沒有分居離婚規定?
無論外國的法規為何,我們人在台灣就是得遵守台灣的法規。很遺憾我們目前就是沒有分居離婚的相關法規;就算真的有,還是得按部就班打官司離婚,不可能因為分居多久就自己去登記。
分居許久想離婚,建議從其他原因下手,不要執著於分居。「感情淡了」、「價值觀不同」、「生活習慣無法磨合」等,都比片面的「分居多年」還來得有說服力。如果沒有其他具體離婚事證,歡迎來電諮詢專員,讓我們來助您一臂之力。
分居許久對方卻不想離婚的原因為何?
習慣目前的生活而不想辦離婚可能真的是其中一個原因,但另一個更有可能的因素是「不想分財產」。我國民法對於離婚財產的規定為,夫妻結婚後賺到的錢相加總合後除以二,這勢必會遇到多退少補的狀況。如果對方剛好是錢比較多的一方,不願離婚很有可能就是因為這原因。
但不管是因為什麼原因不離婚,不簽字就是一件麻煩事。建議直接來電跟專員聯絡,讓我們幫您一起想辦法。有我們在,就不怕對方不願簽字離婚!
除了打官司離婚,否則離婚要兩人同意!
最快又省錢的離婚方式非簽字離婚莫屬,但遇到配偶不簽名的情況,就無法去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更不能擅自替對方簽名(會有偽造文書問題)。要是對方不同意離婚而您又不打算找人協助,恐怕只剩老實打官司這條路了。
但如果您願意相信我們,可以來電與我們聯繫,讓專人聽聽您的婚姻故事,並為您量身規劃順利讓對方願意簽字離婚的計畫。只要對方同意,就不存在那麼多麻煩的後續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