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沒離婚分居中,可以把小孩帶走不告知嗎?

「上班回到家孩子竟然沒了?怎麼辦?要報警嗎?」

  夫妻感情很糟糕,目前分居中。原本想說這樣似乎也沒關係,只要能帶著孩子一起生活就好。沒想到有一天去學校接孩子時才發現對方先一步把孩子帶走了,而且完全聯繫不上。原本想要報警讓對方把小孩交出來,但一想到兩人還沒離婚,現在兩人都還是孩子的法定監護人,似乎對方把孩子帶走也沒什問題。到底要怎麼把孩子要回來呢?沒離婚真的就完全無法要求監護權嗎?

 

沒有離婚正在分居也能請法院判監護權嗎?

  其實是可以的,雖然大部分請法官幫忙酌定監護人的狀況都是發生在離婚後。但樣這類幾乎已經算是離婚的分居狀況,是可以聲請暫時處分的。雖然稱作「暫時」,卻一點都不馬虎,內容一樣包含監護權、探視權、扶養費等。

  千萬不要小看這暫時處分,因為暫時處分時間如果孩子被照顧得宜,將來離婚後可能還是會維持暫時處分的狀況(年幼的孩子頻繁換地方住對將來發展不好)。如果可以的話,暫時處分一定得好好為自己爭取,以免將來後悔莫及。

  想了解爭取暫時處分監護權的秘訣,歡迎來電與本站專員聯繫,讓我們憑藉多年處理婚家案件的實務經驗提供協助。

 

沒離婚直接把小孩帶走是誘拐嗎?可以告略誘罪嗎?

  雖然未經同意就把孩子帶走這舉動看起來對方已經侵害了自己的監護權,但別忘了當時自己把孩子帶走時同樣也是侵害到對方的監護權,夫妻倆可謂是半斤八兩。像這類情形我們其實不太建議直接提告或是報警處理,因為對方同樣也有權利反告。最好的方式還是以私下協議的方式來和平化解。

  我們長期與專業律師合作,提供未離婚分居中父母的監護權協議服務,幫助爸爸媽媽們可以在孩子的事情達成共識。相信大部分的爸媽出發點都是為孩子好、認為自己比對方更適合擔任孩子監護人,既然是這樣,又有什麼理由無法好好談呢?

 

分居要怎麼離婚才能搶到孩子監護權?

  嚴格來說,搶監護權最公平的辦法就是打官司。但不知為何大部分台灣人對訴訟都不太有信心,好像只要提告都一定會陷入不利。會不會敗訴很難說,唯一能確定的是打官司花費的時間成本遠超想像。最糟糕的狀況是孩子都已經成年不需要監護人了,訴訟還沒有結果。

  若不想搞到這麼麻煩,可以來電與我們諮詢,一起討論該以什麼為籌碼來與對方談判,可以讓對方願意離婚又甘願交出監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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