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看配偶的Line和臉書,但對方總是不給看,是外遇了嗎?

「FB看一下會怎樣嗎?是不是因為外遇才不想讓我看訊息?」

  社群軟體帳號因為有密碼保護,毫無疑問是個人隱私。但不少男女為了博取信任與知道對方的交友狀況,會交換帳號或不定期給彼此登入查看。如果只是偶爾一兩次那倒還好,整天都想看那便是一大問題了。

  因此吵架還鬧離婚的夫妻其實不算少數,就連法官也很意外近年來怎麼越來越多人因為FB鬧離婚,在審理時也發現,大多數人想看配偶的帳號,都是抱著「監督」的態度。更嚴重的是看過對方帳號後不但沒有安心的感覺,如果哪天不給看可能還會因此大發脾氣猜疑對方,社群網站也因此漸漸成了離婚的導火線了。

 

因不給看Line和FB而離婚比單純外遇而離婚更常見?

  雖然配偶之間對於彼此的信任感相當重要,但如果僅是單純因為看不看Line的問題而鬧離婚,那實在是很荒謬。如果將過程貼到爆料公社或Dcard,恐怕只會淪為眾人笑柄、被記者拿去抄來當新聞;臉都丟光了才發現「問題根本沒有解決」。

  會想看另一半的私密訊息,不外乎是想確認對方有沒有外遇。但相信不管是誰,即便沒有外遇被動不動懷疑,內心往往會不太開心。到最後非但沒看到訊息,還破壞了與對方之間的信任關係,進而埋下離婚的種子。

 

想看老公老婆的私密訊息,怎樣才不會被發現?

  就算已經結婚,也不代表可以任意侵犯個人隱私。偷看訊息被抓到除了爭吵外,還可能遭提告妨害秘密罪,切勿以身試法。若無論如何還是很想知道內容,可加Line與本站專員諮詢討論,千萬不要自己來。萬一看了訊息發現對方根本沒外遇卻不幸被抓到偷看手機而吵架鬧離婚,還得花更大的心力來感情挽回,這可是相當不值得的。

 

訊息可以刪掉或隱藏,證據能力又薄弱。靠訊息抓外遇根本不可靠!

  即便對話紀錄是最容易取得的外遇證據,但本身也是效力最低、漏洞最多的證據。拿曖昧訊息來提告或求償,只會給對方硬凹和警戒的機會,很容易因為證據不足而敗訴,就算勝訴,那賠償金也是少得可憐。如果想要給對方「致命一擊」,還請不要太早攤牌,先諮詢專員了解其他蒐證方式,以確保自己能在法庭上爭取到最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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